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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商业

第一章 商业




1957年2月建局后,本区商业由材料科兼管,负责组织林业职工、家属商品供应。1959年
10月,成立丰林林业局商业科,统一管理林办商业。1960年3月20日,成立地方国营商业科,
负责地方国营各商店组织管理。同年11月16日改称商业服务科。1963年1月5日恢复商业
科。1964年8月撤销林业商业科,林办商店划归地方商业领导,改称五营区服务公司。1965年
10月,又恢复商业科。1967年11月29日易名财贸组。1968年3月30日改称商业革命委员
会。1971年4月14日仍恢复商业科。1985年2月2日改称商业贸易中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场开放,经济搞活,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并存政
策,形成国营、集体、个体商业一起上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