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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供销合作商业

第二节供销合作商业



1957~1964年,五营区设有收购部1处,隶属伊春市土产公司领导。经营农副、土副、山特
产品和废旧物资的收购及销售业务。1965~1973年3月末,处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文化大
革命”时期,收购部管理权限下放,归五营区综合商店领导。1973年4月~1984年7月,农副产
品收购部从五营区综合商店分出,成立五营区农副科,在业务上受伊春市农副局指导。
1984年8月~1985年末,农副产品供销科撤销,改为五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区联
社),其性质是以国营为主,个人入股为辅的合作商业。内设行政、财会、业务3个股。管辖林副
产品购销站、农副土特废!日物资收购站、批发站商店、青年供销商店以及山上9个林场(所)和
农场商店。全区供销系统237人,其中:职工105人,青年132人。
一、农副、土特、山特产品收购与销售
本区境内农副、土特、山特产品较为丰富,供销收购部门按不同季节,组织人员宣传党的方
针政策,指导生产。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收购,既方便群众,又增加收购量。1959年收购各种皮张
37000张,盈利7万元,居全市之首,为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和出口创汇做出贡献,被评为国家商
业部先进单位。商业科李德民代表收购部出席全国群英会。
二、废品收购与销售
1957年,本区开始收购废品。当时只收购铁、铜、铝、铅等类废旧物资,有其局限性,收购量
不大。后来,根据国家需要,在收购品种上又增加麻制品、布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废杂骨、
废纸张等收购及销售业务。并及时采取固定收购点和游动车相结合办法,积极组织收购。
三、供销网点
1957年,全区供销合作商业经营网点有废品收购部1个。后来,成立林副产品收购站。
1984年又增加百货、水产品、生产资料和土特产品等供销业务,经营范围逐步扩大。截止1985
年末共有经营网点13个,年商品销售总额为253.2万元,盈利3.8万元。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