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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修旧利废

第六节 修旧利废



本区自60年代实行以旧换新领料制度以来,废钢铁由用料单位负责回收及保管,每年分
两次运送到物资供应科。科设修旧利废小组,对集材用余带环、钩和造林镐等工、用具自行加
工。还从回收旧机械配件中,选出经过修复可利用的进行修理,按原值50%折价供应生产使
用。既减轻机械配件供应紧缺压力,又做到物尽其用,变废为宝。
1978年,物资供应科设废金属回收站。1983~1985年,共收回废钢铁626吨。回收废金属
集中上缴市物资局。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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