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概述

第十三编 计划人事劳动

概述



1957年5月,森林J业局设计划科,负责全局计划统计。1958牟,森林工业局
改为林业局后,由过去单一木材生产变为以培育森林为主,抚育、更新、采伐相结
合的林业企业。在计划管理体制上,实行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础、专业部门和地区
相结合计划管理体制。
长远规划、企业计划、作业计划,实行统一编制,分口管理。长远规划由区(局)
组织实施,年、季、月计划,由各业务部门和基层生产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在保证重
点的前提下,对地方工业、林产工业、多种经营、基本建设等各项生产建设进行统
筹安排,确保各条战线计划全面实现。
1957年5月21日,成立人事科,负责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调配工作。并办理
干部任免、离休、退休、退职等事宜。
1957年7月,局成立工资科。1959年8月,改为劳动工资科,负责全局劳动计
划、劳动定员、劳动调配及工资管理等项工作。根据生产规模和条件,合理使用劳
动力,适当安排劳动定员和劳力统一平衡与配备。建置初期年末在册职工人数
4 141人,中期最高人数9 144人,到1985年末为8 050人。主要围绕劳动、退休职
工、定额、工资、待业青年安置等管理及劳动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