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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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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局)统计工作一直与计划科合为一体,经过整顿、建设,已形成由局统一领导下三级
统计网。
建局初期,因单一木材生产,统计报表有工业生产、劳动工资定期报表两部分,各单位设兼
职统计员。1963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有关规定及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对全
区统计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在重点生产单位增设专职统计员。1974年,统计内容增多,在工段、
车间都设兼职统计员。1975年,完善统计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并汇集建局以来各项经济
指标历史资料,对月、季、年经济活动情况定期提出统计分析,报区(局)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发后,区制定《五营区统计工作管理条例》,每月除向
上级提供正常报表外,还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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