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保护
第二节 安全保护
一、机构
1957年8月16日局设安全技术科,编制4人,负责全局安全生产。 1958年4月23日,与
生产、计划、营林合并,称生产、计划、营林、保安科。1959年8月8日,机构分设,改称劳动保护
科。1967年11月29日,安全业务由生产委员会劳安组管理,配安全员2人。1972年8月31
日,改称保安交通科。1973年12月21日,与交通分设,又称保安科。1981年4月17日,易名
安全技术监察科,编制5人,负责全区(局)生产安全工作。
二、安全教育与监察
60年代,本区(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规定,针对林业露天作业,新
工人比例大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新工人进行厂(场)、车间、班组三级教育,重点是
进行操作方法和岗位安全教育。规定各级领导,在安排生产同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制定安全
生产措施,保证生产安全。区(局)每年都分期分批举办基层单位主管安全生产主任、车间主任。
段(队)长和安全员学习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法规及各项技术操作规程等。
除办学习班提高职工政策水平,掌握业务知识外,还利用黑板报、宣传画、标语、图片等宣传形
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多年来,坚持执行新工人上岗前,首先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的规定,不懂技
术操作规程和不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者不准上岗。
70年代,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通知精神。1972年组织12个
工作组,下基层召开厂(场)、车间、班组负责安全专兼职干部座谈会,查摆生产中不安全隐患和
危害因素,工作组跟踪检查,限期整改。并在木材生产“三大工序”中开展“百日无事故”竞赛活
动。
80年代,本区(局)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自上而下进一步健全安全
工作网,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1980年以来对油锯手、拖拉机手、绞盘机手、汽车驾驶员、司
炉工、爆破手等特殊工种人员,从安全知识入手到技术操作规程全过程,分期分批重点进行培
训,共培训1208人。
在木材生产进入冬运期间,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
则,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建立安全员例会和生产单位实行挂牌制度。除基层单位
坚持经常检查外,区(局)每年都定期进行2~4次联合大检查,以四查(思想、领导、制度、隐患)
为内容,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法》。各单位认
真贯彻执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
责任,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以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三、劳动保护
1962年以前,本区按上级规定,职工享受防护用品只限从事机械职工,每两年发给单、棉
作业服各一套,生产工人每四年发给一件雨衣,伐区作业工人增发安全帽等,实行以旧换新办
法。其它工种只发线手套和棉手套。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由安全科审批,物资供应科付货。
1963年,遵照劳动部[1963]中劳护字170号文件和省劳动局[1963]黑劳护李字第100号文件
精神,扩大防护用品范围和发放标准,有木材生产、木材加工、营林生产、汽车运输、基本建设、
机械修理、林产化工、森调。农业等共171个工种3 200余人享受劳保用品。发放品种有棉大
衣、皮大衣、工作服、雨衣、胶鞋、棉胶鞋、大头鞋、防寒手套等30多种。同时,对特殊工种还发耐
酸、耐碱防护用品,人年平均劳保用品费用118元。
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由安全技术监察科和物资供应科共同负责。安全技术监察科
按标准编制计划,供应科负责采购、加工、发放。1973年为加强职工防护用品管理,曾建立卡片
制度,经检查尚有漏洞,1984年后改为劳保用品领用证,直接发给职工个人保存,领用防护用
品时,将证交本单位安全员,安全员按工种和领用记录填表上报,保安科按表证核对审批,由基
层单位安全员领回后,公开发放,做到劳保用品既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又认真执行标准。
四、职工保健
60年代,本区(局)根据上级规定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及电、气焊工种享受保健费。70年
代,执行伊发[1972]104号文件规定职工保健标准,即五星钢铁厂、白灰厂、水泥厂按冶金、矿
山、化工甲级9.69元,乙级7.14元,丙级4.59元执行;林业甲级6.40元,乙级4.50元,丙级
3.20元。全区享受保健费有700余人,统由安全技术监察科审定,财务部门计发。其中享受保
健食品有280人。70年代初,由商业和粮食部门供应保健食品,每人每月白糖1公斤、猪肉0.5
公斤,由商业供应;豆油0.25公斤,由粮食部门供应。80年代初,由于市场开放,副食敞销,对
白糖、猪肉不再发票,豆油仍按标准供应,保健费仍按标准计发。
五、重大伤亡事故
五营区(局)建置以来,生产上重大伤亡事故主要有两起:
1972年2月17日,平山林场16公里装车场,装原条车失控跑车,与内燃机相撞,当场撞
死3人。
1982年8月28日,建胶合板厂厂房,在施工过程中,墙壁倒塌,当场砸死2人。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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