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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征管

第一节 税收征管



一、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管理
(一)税收计划 五营区税收计划根据辖内工业、企业、商业和集体、个体发展经营情况编
制。1960~1963年税收计划编制,是根据税源情况由税务分所进行编制。初编税收计划上报市
税务局,经核准后,予以实行。
1969~1978年税收计划编制,由专管员提供税源情况,经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汇总编
报,待上级税务机关核准后,任务落实到各专管段。
1979~1985年税收计划编制,根据各纳税企业上年度税收情况和本年度生产销售计划,
经各股和分局进行补充和完善,上报市税务局。经核准后,分局将税收计划落实到各税政股,最
后由各税政股将税收计划落实到各税收专管员,使税收计划较好的完成。
(二)税收会计 本区税收会计以货币计量、科目、账务、凭证和账务处理会计报表等五个
部分组成。1960年,税款缴库开始实行纳税企业自计自缴方法,即纳税单位将产品销售收入,
其它应税收入及代理业务等收入,根据税率到其开户银行直接缴纳税金。税收会计在纳税单位
交款的第二天到银行将税款缴款书取回,分经济类型,按税种、税目整理汇解上缴。
1983年,国家改革税制,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把税收、利润两种形式改为税收一种形式。
对于经济业务发生频繁单位,税款入库方法仍采取签章制度;对于季节性、业务性小的单位和
个人,税款入库采取自行申报制度,即规定纳税单位在每月l~5日内,向税务机关按其销售收
入、应税收入等自填申报表,税务专管员按其自填的申报表填开缴款书,加盖印鉴后,由企业送
交银行,税收会计再从银行取回,仍按原方式上解。
1983年后,建立专管员签章制度,专管员按企业填开税票所列项目,逐一进行审核,确认
无误时,在审核栏里盖章,由纳税单位自行到银行缴纳税金,税收会计从银行取回税票后再审
查,无误时再进行税款划解。
(三)税收统计 税收统计是根据税收会计月报、统计台账和年报表进行统计,每月终后,
报送各税税源统计报告表,并按月、季、年向伊春市税务局报送统计报表。
二、征收管理
本区税务部门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单位和个人,进行税政宣传,贯彻政策,掌握税源,积
极收缴入库。
(一)征收管理方式 1958~1965年,主要采取分片包干,各税统一管理方式。国营按账征
收,集体、个体经济账目健全或较健全按账查实征收,账目不健全,采取定期定额民主评议方
法。1966~1975年,不分国营或集体,一律采取按账征收方法。
1976~1985年,分经济性质管理。税政一股管理国营企业,税政二股管理集体企业,税政
三股管理个体工商业户及集市和零散税源。对不纳定期税的营业户,加零星税源,临时集中人
力进行联查、互查、巡回检查。
(二)征收准备 1.召开下段前工作布置会。检查对应纳各税管理方法和政策执行情况,
提出要求,对清理期限做出规定。2.检查后汇报会。每月未,结合小段总结进行征收管理情况
汇报,对临时性清理检查,召开汇报会。3.印发统一清理检查情况表。对各企业应纳各税,均由
税务机关发给清理检查情况表,将检查结果汇入表内,企业签章后,存入档案袋。检查和征收结
合,边清理、边检查、边计税,将税款及时入库,防止滞纳。4.建立各项税源登记和征收台账
(1973~1985年)。
(三)征收范围 五营税务分局负责五营区行政区划内所有国营、集体和个体经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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