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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结算

第五节 结算



1957年建立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支行五营办事处伊始,即开办同城结算与异地结算业
务。同城结算只开办支票结算,支票分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异地结算开办托收承付,汇
兑、信用证3种结算方式,在结算业务中,贯彻结算原则,加速凭证传递、缩短结算在途时间,提
高进帐率,促进资金周转。1978年8月1日,同城结算增办委托收款和委托付款两种结算方
式。1980年10月1日,异地结算又开办委托收款结算业务。1984年3月,开办票汇结算和省
内定额保付支票两种结算方式。
1979年建立中国农业银行伊春市支行五营营业所,同时开办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