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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市场管理

第六节 市场管理



1958年,五营、五星建有农贸市场各l处,占地面积近400平方米。随着党的对内搞活,对
外开放经济政策不断落实,集市贸易迅速发展。1985年末,全区市场增至3处,中心市场有塑
料棚400平方米,河北市场和五星市场均为露天市场,占地800平方米。
市场管理遵照“管而有法,活而有序,放而有度”原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统一
管理、统一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凡是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商品流通、有利于改革方针,就予以保
护。1982~1985年,全区市场成交额404.93万元,年均成交额101.23万元;收费额6.08万
元,年均收费额1.52万元。
本着方便群众、整洁市容、有利交通宗旨,对集市贸易实行划片归市,凡上市商品,必须在
指定地点进行交易,不准随地叫卖。对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短斤少两、克扣群众行为者,随时查
处。1981~1985年,查处计量不符合国家要求134起;克扣群众,短斤少两213起。除对部分情
节较轻给予批评教育外,对较严重者处以罚款110起,共罚款2 300元。交公安机关给予拘留
15天1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厉打击木法商贩。1984、1985年共查处违法案件32起,其中倒卖木
材25起、倒卖汽车4起、倒卖手表2起润卖计算机1起。共罚款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