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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标准计量

第三章 标准计量




1975年,本区开始进行计量管理。当时未设机构,属科委组成部分。1977年,计量管理业
务由科委分出归计统科。1984年,计量业务又划归物价科。几经归属均设专职计量监督员1
人,负责对执行《计量法》宣传和商品流通、工业生产、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使用计量器具
进行监督管理。
1984年,成立计量器具检定所,配备衡器检定员3人。对全区所有杆秤、案秤、台秤、压力
表进行周期检定、测试及随时修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消费者利益。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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