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五营区在1980年9月以前,人民代表大会没设专门办事机构,对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有关
事宜,都由区人民委员会主办。
1980年6月,区成立选举委员会,抽调干部和工作人员300多人,进行五营区成立以来第
一次普选和召开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经过充分准备,于同年9月20日举行五营
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选举产生五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主任1人,
副主任2人。区人大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5人。1982年2月,区人大增设巡视办公室。编制
增至13人。
1984年6月,依照《地方组织法》第三章三十条规定,区人大改设“四科一办”,即:人民代
表联络科、经济科、法制科、文教科技科、办公室。编制定员增至22人。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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