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代表选举
第二节 代表选举
根据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按照中共伊春市委具体部署,五营区第六届人民代
表大会的人民代表,以普选方式产生。1980年6月17日--8月25日,进行五营区第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人民代表普选工作。
1980年6月17日,由区党、政和各部门主要领导21人组成选举委员会。全区抽调工作人
员106人,各个选区都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21--28日,先后办两期工作人员培训班。广泛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区订阅一大批《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同时编写宣传材料10期,选举
工作问答3期,下发到各选区。广播站举办选举工作专题广播节目。各基层单位,普遍办选举
专栏、板报与墙报等。
全区按系统,居民分布状况,条块结合三种形式,共划分46个选区。其中,选民最多者
3 847人,最少95人。7月6日起,各选区都成立选民资格审查小组,并开始选民登记。全区总
人口44 744人,其中,选民22 445人,选民中男10 982人,女11 463人。经过选民登记,摸清有
不能参选精神病患者53人,痴呆21人,剥夺政治权利16人。截止7月19日,各选区先后公布
选民榜,填发选民证。7月31日开始,经过选民第一轮海选,各选区提出代表候选人1 821人。
区选举委员会汇总后,于8月3日将名单公布于众。经过三上三下,反复酝酿,民主协商,最后
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305人。对这些人简历、事迹等,于8月14日张榜公布。在此基础上,各
选区从8月18--22日,先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选举。选出人民代表179人,经区选
举委员会审定,取消2人,更换1人,最后确定名额177人。
1980年9月2日,召开五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