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大常委会工作
第四节 人大常委会工作
五营区人大常委会,自1980年9月成立到1985年末,主要做以下几项工作:
一、法制建设
区人大常委会先后4次召开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三机关干部和区人大工作人员以及部
分人民代表座谈会。反复学习全国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后发布的《地方组织法》《刑法》《刑事诉
讼法》《婚姻法》《森林法》,并强调执法机关要模范遵守法令,严格依法办事。
《宪法草案》公布后,区人大首先组织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反复学习。还召开第九次常委例
会专门学习。随后,又接连召开“公、检、法”三机关和区人民代表、党外人士、文教卫生战线、老
干部等不同类型座谈会13次,参加人员93人次。在学习讨论中,对《宪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98条,并按要求整理上报。
《新宪法》颁布后,区人大在第十二次常委例会上,作出“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宪法
活动的决定”,下发到各单位。并组织58人宣讲团,深入基层各单位宣讲47次。同时还利用广
播、幻灯、画廊、板报等宣传工具,宣传219次。使全区人民普遍受到民主与法制教育。
1984年8月、1985年2月,区人大先后两次组织区人民代表对五营区饮食服务和食品加
工行业普遍进行视察。边视察、边宣传《食品卫生法》。视察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卫生法》条款
要求的,当场指出,限期改正。
二、依法监督
区人大严格执行《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准时召开区人大常委例会。截止1985年
3月,召开区人大七届二次会议时共举行常委例会31次。审议区政府、区法院和检察院汇报工
作24项,先后作出17项决议、决定。
区人大在第六次常委例会上,审议区政府关于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
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汇报;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汇报。在第十七次常委例会
上,审议区政府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汇报;在第十八次例会上,审议通过《五营区二
十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在第二十次例会上,审议区政府198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
况汇报。在审议区政府上述汇报时,委员们对继续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搞好经济,扩
大再生产,开辟新生产门路,增加智力投资等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对五营区国民经济健康发
展起到促进作用。
区人大在第四次、第七次和第十二次例会上,先后三次听取区政府关于整顿社会治安情况
汇报。在第四次例会上,作出《关于进一步整顿社会治安的决议》。
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指示下发后,区人大积极支持公检法三机关工
作。本区连续两次进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震慑坏人,教育人民群众。五营区社会治安状
况,曾一度明显好转。区人大在1983年11月第二十二次常委例会上,审议区政府关于打击严
重刑事犯罪分子情况汇报,并作出决议,号召全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要以省、市人大常委会
决议为武器,积极行动起来,把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斗争进行到底。
《森林法》颁布后,区人大在第十次常委例会上,审议区政府关于更新造林和全民植树运动
情况汇报。委员们一再指出,区政府应该加强植树造林和城镇绿化管理工作,吸取以往重造轻
管,成活率极低,劳民伤财教训。会后,区政府立即行动,制订植树造林责任书,还发布关于保护
城镇树木通告。由于加强管理,职责分明,植树造林质量大提高,特别是城镇绿化取得明显效
果。
区人大在第三次常委例会上,审议区政府关于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安排意见汇报,委员们对
五营区居民饮水问题意见较大。就有关夏秋之季雨水多,井水污染严重;冬季枯水期,井子无
水;镇内厕所不足,街道垃圾成堆等问题,建议区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尽快解决。会后,区政府立
即发动机关干部、街道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实行分片包干。仅半个月时间,清整街道84条,垃圾
出城1242车,维修水井35眼,厕所13所。1982年,又投资打深水井3眼,浅水井7眼,增修厕
所8处,基本满足居民需要。
区人大在第三次、第十二次、第二十一次例会上,先后三次审议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情况
汇报。委员们认为五营区教育工作,在“文化大革命”中损失严重,绝大部分校舍和桌椅遭受破
坏。同其它各项事业比较起来,教育方面欠帐最多。这和建设“四化”新形势要求,很不适应。委
员们提议,抓紧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学条件。1983年9月,区人大根据人
民代表提议和人民群众呼声,组织市、区两级人民代表17人,在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陪同下,
对全区问题较多8所中、小学校进行视察。结果表明,教育战线确实问题成堆。视察后,区人大
立即召开第二十一次例会,听取人民代表汇报视察情况,向区政府提出急待解决师资不足、教
学设备奇缺、校舍维修三大难题。列席会议区长、科长们,对委员意见非常重视,副区长杨海利
用午休机会,召集有关科长开紧急会议,商定解决办法。在当时区财力十分紧张情况下,为教育
增拨经费13万元,当场落实。
在历次区人大例会上,还审议区政府的城镇建设、安全生产、农贸市场、物价管理、粮食供
应、商业服务、交通管理、基本建设等项工作,有的根据实际情况已作出决定。
在区人大第二十一次常委例会上,讨论通过《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工作联系办法》和
《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做法,完善工作制度。
三、干部任免
区人大从1980年9月~1985年3月,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遵循法律程序,审议通过
任命区人大机关、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决定任免干部149人。
任命干部122人。其中:副区长8人,科长49人;区人大机关科、办副科长、正副主任13
人,巡视员7人;区人民法院代院长2人,副院长3人,正、副庭长14人,审判委员会委员5人,
审判员6人;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检察员9人。
免职干部27人。其中:1984年以前免职19人,1984年以后免职副区长2人,科长4人;法
院副院长1人,审判委员会委员1人。
区人大在人事任免工作中,严格履行法律程序,需报上级批准的均已上报。对提请任免干
部,先由提请单位向委员们详细介绍情况,委员们坚持按照干部“四化”标准,认真讨论,仔细审
议,然后表决,保证委员们行使自己权力。
四、代表联系
(一)代表活动 区人大第三次常委例会,讨论通过《五营区人大常委会同委员、人民代表
联系暂行办法》。第十九次例会又讨论通过《五营区人民代表小组活动暂行办法》,使代表活动
有所遵循。区人大成立以来,先后召开七次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座谈会,参加代表63人次,主动
征求代表意见和要求,共同研究讨论代表活动内容和方法。区人大领导,还不定期率领工作人
员深入代表小组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听取汇报。
1983年9月,区人大召开代表小组活动经验交流会议。杨树河林场、工程处、五星镇人民
代表小组,介绍代表小组活动经验,人民代表赵德波介绍参政议政经验。为开展人民代表小组
活动和发挥人民代表作用树立典范。1984年10月,召开五营区人民代表活动第二次经验交流
会议,有6个先进代表小组和两名代表个人作了经验介绍。
(二)组织代表视察工作 区人大成立以来,一般每年组织代表视察工作4次,特殊情况一
年两次。1982年3月,组织代表对区财贸战线部分单位进行视察,发现所有商店共性问题是:
商品库有店无货。另外,人民群众生活不可缺少但用量不多商品:如元钉、油漆之类,商店都不
开箱、桶零售,群众不满意。在视察粮食部门时,林场居民反映,每月仅售粮一次,而且天数极
少,有时居民买不到粮,对此意见较大。视察后,提出改进意见,要求被视察单位,三日后向视察
组汇报改进情况。经过抽查,确实大有改进。如商店,在视察后柜台增摆商品300多种,元钉、
油漆等商品都实行开箱开桶零售。山上售粮点,由原来每月一次改为每月两次售粮,群众非常
满意,提高人民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和在群众中威信。
(三)受理代表提案 从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至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区人大收到人民
代表就林业、工交、财贸、科技、政法、文教卫生、城镇建设、企业管理、劳动工资、政权建设、群众
生活等方面提案229件,经审议立案224件。对这些提案,区人大按提案处理范围,本级人民政
府不能解决的,提交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其中绝大部分提案都转递给区政府和“两院”及有
关部门。接受提案单位和部门,都非常重视,认真办理。区政府设专人办理人民代表提案。有
的部门领导亲自处理人民代表提案,迅速落实,具体解决。区人大定期检查听取有关部门对提
案处理情况,对人民代表提案,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