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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区(局)办事机构与机关行政科室负责人更迭

第二节 区(局)办事机构与机关行政科室负责人更迭



1957年5月21日,本区(局)设立生产科、基本建设科、计划科、经理科、材料科、人事科、
行政办公室。7月19日设立卫生科,20日设立工资科。8月16日设立安技科,经理科改为财务
科。10月20日设立保卫科。
1958年1月17日,设立营林科。4月23日,人事科与工资科合并,改称人事工资科;生产、
计划、营林、安技科合并,改称生产计划营林保安科;财务科与材料科合并,改称财经供应科。5
月20日撤销保卫科,设立丰林林业地区公安局。8月21日设立综合利用科。
1959年2月11日,设立福利科。7月30日撤销生产计划营林保安科,分别单设机构。8月
8日,设立调度科、科学技术委员会;撤销人事工资科,恢复人事监察科,劳动工资科;撤销财经
供应科,分别设立财务科、材料生计科;营林科易名森林经营科,保安科易名劳动保护科,综合
利用科易名林产工业科。10月成立林业商业科。
1960年3月16日,设立工业交通科。20日设立民政科、体育运动委员会、地方商业科、科
学研究所、文教科、防火办公室。21日设立职工业余教育办公室。4月4日成立粮食科、8月29
日撤销材料生计科,易名物资供应科。10月15日设立农副业科。11月16目体育运动委员会、
文教科、职工业余教育办公室合并,改称文化教育科;计划科与调度科合并,改称计调科;人事
监察科再次与劳动工资科合并,仍称人事工资科;撤销粮食科成立粮食所;商业科易名商业服
务科;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研究所、科学技术协会合署办公。11月25日文教科与卫生科合并
改称文教卫生科。
1961年2月,成立市场管理所。4月22日成立机械动力科;撤销文教卫生科,恢复文教科、
卫生科;撤销防火办公室,成立森林保护科。11月13日撤销计调科与人事工资科,分设计划
科、调度科、干部科、劳动工资科;森林保护科与森林经营科合并称营林科。11月14日工业交
通科改为工业科。12月7日科学技术委员会单设机构。
1962年2月21日,文教科与卫生科再次合并仍称文教卫生科。2月22日成立木材科,撤
销干部科恢复人事监察科。7月12日撤销文教卫生科,恢复文教科、卫生科。10月9日成立档
案室。
1963年1月5日,调度科改称调度室;撤销文教卫生科,恢复文教科、卫生科;行政办公室
易名秘书科;撤销商业服务科,恢复商业科;木材科改为木材销售科;人事监察科又改成干部
科。2月7日成立法庭。3月2田防火业务由营林科分出,恢复防火办公室。4月24日撤销粮
食所,成立粮食分局。5月22日营林科改为营林处。
1964年1月3日,撤销秘书科,恢复行政办公室。4日撤销粮食分局,其业务划归商业科。
8月撤销林业商业科,林办商业划归地方商业领导,改称五营区服务公司。10月28日干部科改
为干部部。
1965年10月,撤销服务公司恢复商业科。12月4日福利科改为生活服务科。
1966年2月21日,科学技术委员会改称技术室;增设计划生育办公室。3月25日撤销调
度室、物资供应科,恢复调度科、材料科。4月20日再次成立粮食分局。7月12日成立接待来
访办公室。
1967年1月6日,公安局实行军事管制;11月29日,民政科易名民政组;调度科业务划归
生产组;劳动工资科与保安科合并称劳安组;基建科易名基建组;生产服务科易名服务组;机械
动力科业务划归生产组;卫生科易名卫生组;行政办公室易名秘书组;农副科划归工农组;计统
科与财务科合并称计财组;商业科易名财贸组;生产科业务划归生产组;木材销售科业务划归
生产组;干部部划归组织组;材料科易名供销组;防火办公室与营林处合并称防火营林组;工业
科业务划归工农组;文教科易名文教组;接待来访办公室易名接待组。
1968年3月30日,财贸组改称商业革命委员会。
1969年4月20日,生产组改为林业组;供销组改为物资供应站。7月14日成立税务组、工
交财贸组。11月公安局改保卫组。11月24日成立战备办公室。
1970年4月28日,工业科改为林产工业组。7月7日保卫组改保卫部。
1971年4月14日,民政科与劳动工资科合并,改称民政劳动科;撤销调度科,其业务划归
生产技术科;撤销基建组,恢复基本建设科;粮食分局改为粮食科;机械动力科改称机械交通
科;撤销卫生组,恢复卫生科;秘书组改称总务组;撤销工农组,分设工业科、农业科;撤销计财
组,分设计统科、财政金融科;撤销商业革命委员会,恢复商业科;生产技术科改为木材生产科
(含木材调运);撤销物资供应站,恢复物资供应科;撤销防火营林组,恢复营林科(含防火);撤
销文教组,恢复文教科。
1972年7月7日,撤销财政金融科,恢复财务科;撤销税务组,改为税务所。8月31日机械
交通科改为机械电力科;成立保安交通科。10月18日撤销服务组,恢复福利科;总务组改为总
务秘书科。
1973年4月,农副科单设(不含农业生产)。8月20日撤销林产工业组,恢复林产工业科。
10月4日撤销保卫部,恢复公安局。11月6日撤销组织组,恢复人事监察科。16日战备办公室
改称人防办公室。12月21日撤销民政劳动科,恢复民政科、劳动工资科;机械电力科改称机电
交通科;撤销总务秘书科,恢复行政办公室;撤销木材生产科,恢复木材料、生产技术科、调度
科;撤销保安交通科,恢复保安科。
1974年11月11日,粮食科改为粮食分局。
1975年2月22日,农业科改称农牧科。10月15日农牧科又改称农业科。11月16日成立
广播事业科。19日税务所改称税务分局。
1976年1月16日,撤销技术室,恢复科学技术委员会。3月调度科并入生产技术科、改称
生产调度科。
1977年1月26日,成立外贸科;林产工业科对外称林产工业公司。11月7日科学技术委
员会与科学研究所合署办公。
1978年7月31日,设立林政科,与防火办公室合署办公。9月10日增设教师进修学校。11
月16日接待组改称信访接待室。12月撤销生产调度科,恢复生严技术科、调度科。
1979年1月8日,设立检察院;法庭改为法院。3月9日设立科技办公室。28日设立集体
经济管理处,与林产工业科合署办公。5月16日营林科改称营林处;增设交通科;体育运动委
员会由文化教育科分出单设;机电交通科改称机械电力科;撤销林政科、其业务划归营林处;市
场管理所改为工商行政管理科。11月6日职工业余教育办公室单设。11月13日科技办公室
改为科技科。
1980年9月25日,增设企业管理办公室。
1981年2月20日,工业科改称区街工业科;信访接待室改称信访办公室。3月27日企业
管理办公室改称企业管理科。4月7日设立文化科、司法科、社队企业科;文教科改称教育科。
17日文化科与体育运动委员会合并,改称文化体育科;保安科改称安全监察科;林政业务由营
林处分出单设林政科,与防火办公室合署办公。8月20日设立城建科。集体经济管理处改为集
体经济管理科。9月15日设立资源管理科;档案室改称档案科。
1982年7月1日,撤销调度科,其业务划归生产技术科。11月16日设立多种经营科。12
月7日增设劳动服务公司。
1983年1月13日,广播事业科改称广播电视科。4月1日职工业余教育办公室改称职工
教育培训中心。7月14日设立区志办公室。9月成立职工学校。
1984年4月17日,基本建设科与城建科合并称基建环保科;撤销农副科成立供销社联合
社;木材科改称产品销售科;区街工业科改为区街工业公司;多种经营科改为多种经营公司;科
学技术委员会与科学技术协会分设。8月15日撤销基建环保科,分设基本建设科、城建环保
科;增设生活管理科。11月10日设立物价科。
1985年2月2日,商业科改称商业贸易中心。6月14日,区街工业公司改称工业公司。
多年来,区(局)办事机构多变,录诸其中几个不同阶段机构设置情况。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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