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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政权建设

第四节 政权建设



1955年,成立五营区公所。1956年,成立五营镇。1957年,五营区公所改称五营区人民委
员会,并将五营镇划为五营区领导。1960年,成立五星人民公社。1962年,五星人民公社改称
五星区人民委员会。
1963年,经上级批准撤销五星区人民委员会,改称五星镇,划归五营区。1965年1月,伊春
特区五营区下设基层政权有:镇(五星镇)及个,街道办事处(五营、丰林几个,村公所(青山、平
山、胜利、丰林河、丰岭、跃进)6个。村公所村长由林场(所)长兼任,另配专职副村长1人负责
处理日常政权工作。五星镇下设居民委员会4个,五营街道办事处下设居民委员会13个,丰林
街道办事处下设居民委员会9个。
1968年,五营区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6个村公所,改设丰岭、红卫、丰林河、丽林、杨树河、
平山、实验林场7个办事处。1983年3月,五营区人民政府为方便管理,根据居住自然条件,对
镇、街道办事处下设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整。将五星镇4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勤俭、友好、爱厂、
矿山,红卫5个居民委员会;将五营街道办事处13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壮林、营林、丰林、育
林、建林、永林、红林、农林、桦林、向阳10个居民委员会;将丰林街道办事处9个居民委员会调
整为胜林、新林、茂林、青林、丛林、森林6个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