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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与负责人更迭

第十八编 司法武装

第一章 公安

第一节 机构与负责人更迭



1954年10月,成立丰林森林工业局筹备处保卫科;1957年,成立伊春县公安局五营派出
所,同时撤销丰林森林工业局筹备处保卫科,设立丰林森林工业局保卫科;1958年5月18日,
撤销伊春市公安局五营派出所及丰林森林工业局保卫科,成立丰林林业地区公安局,设“四股
一队”(治安、政保、刑侦、秘书股和森警队),负责五营地区公安保卫工作。1960年社企合一,公
安局一套机构,两个名称;黑龙江省丰林林业地区公安局、伊春市公安局五营分局。
1967年1月6日,丰林林业地区公安局实行军事管制。1969年11月撤销军事管制后,成
立五营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保卫组内设“五组一办”(治安、审判、政保、保卫、工程处保卫
组、清查办)。1970年7月7日,改称人民保卫部,下设“六组一办”(治安、审判、政保、秘书组、
五营镇保卫组、五星镇保卫组、清查办)。1973年10月4日恢复丰林林业地区公安局、伊春市
公安局五营分局,设“六股三所”(治安、刑侦、预审、政经保、政工、秘书股,五营、五星派出所,看
守所)。
1980年3月14日,公安局由股建制改成科建制。1984年11月19日,易名五营林业地区
公安局,设“十科、四所、一队、一股”(治安、政保、内保、户政、政工、刑侦、预审、技术、消防、秘书
科,五营、五星、河南、河北派出所,刑警队,木材加工厂保卫股)。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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