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刑事侦查
第三节 刑事侦查
1958年,丰林林业地区公安局设刑侦股。1966年2月,将刑侦股改刑警队。1980年3月,
改称刑警科,设科长、副科长、技术员、法医等,充实侦查力量。用发动群众和公安机关内查外调
相结合方法,开展刑事侦破工作,揭露坏人,打击罪犯。1958~1965年,社会治安形势比较稳
定,7年间共发生各种刑事案件240起,破案182起,破案率为75.8%;1966--1976年发案率
较前7年大有上升,发案584起,破案501起,破案率为85.8%;1977~1985年发案523起,破
案437起,破案率为83.6%。同时,还收捕各类人犯和缴获各种赃物。有力促进五营林区社会
治安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