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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森林保卫

第八节 森林保卫



1957年2月,根据黑龙江省森林警察支队指示,从扶远县森警队调入21人,组建丰林森
警中队,共29人。1958年4月,森林警察中队与本局经济警察队合并,成立丰林森林警察中
队,下设2个分队7个班,共80人。1961年3月,根据伊春市森警大队指示,将上甘岭区森警
分队30人,调归丰林森警中队,下设丰林、上甘岭2个分队。1970年10月撤销,合并归乌马河
森警中队。1972年10月,乌马河森警中队分开,重新成立丰林森警中队,下设3个班,共32
人。1978年11月,丰林森警中队由企业性武装改为兵役制。
森警中队在护林防火确保森林安全工作中,采取宣传教育与检查督促相结合,高山了望与
机械巡护相结合,全面控制与重点设卡相结合方法,控制和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森警中队执勤
地点:永绪、红卫、丽林各1个班,每个班8--10人。
1972年10月,平山林场工人到森警队报告:在平山施业区7公里处,森林铁路附近,有大
黑熊截道,人心慌慌,影响生产。森警队队长解培秀接到报告后,派战士2人,持步枪,将黑熊打
死,从而保证生产正常进行。1975年5月,红卫林场森警执勤人员,在6级风以上天气巡逻中
发现火情,战士们及时将火扑灭,避免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