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
第二节 法制宣传
1982年全区开展以《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为主要内容法律宣传教育。培
训法制宣传员46人,组织法制报告会、座谈会、专题讲座51场,编写法制宣传材料11期,办法
制宣传栏、板报180期,放映幻灯15场,采用广播稿42篇。通过宣传,对提高人民群众法制观
念,加速五营区社会治安好转,起到积极作用。
1983年依据中共中央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简称严打),开展打击刑
事犯罪活动宣传教育,组织与发动群众同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
尽”方针,调动报告员、宣传员、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印发各种宣传材料860份,出
宣传栏、板报和图片展览137期,组织报告会19场,出动宣传车12台次,组织上百名公、检、
法、司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震慑、分化和瓦解刑事犯罪分子,出现群众检举揭
发刑事犯罪分子、家长送子归案。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好势头。
1984年贯彻全国本溪法制宣传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使全区法制宣传
工作由原来时断时续,零打碎敲,走向经常化、制度化、正轨化、系统化轨道。全年出动宣传车
25台次,编印宣传材料1880份,演出法制文艺节目8场,召开法制报告会31次,还在地区和
林场进行法制图片巡回展览。使广大群众受到一次生动实际法制教育,推动“严打”斗争深入发
展。
1985年,法制宣传围绕“严打”斗争,以5年内普及法律常识(简称普法)为目标,开展以
《宪法》为主要内容各项法律宣传教育,重点抓普法准备工作。利用会议、简报、宣传栏与印发宣
传材料和文艺节目等各种形式,普遍进行宣传教育;制定五营区普法规划,成立普法领导小组
和办公室,层层有人负责;进行普法骨干培训,办学习班4期,培训骨干200人;通过对前丰林
场、第三小学、丰林街道办事处三个不同类型单位进行普法试点,取得经验;组织区委政法委。
人大常委会、公、检、法人员自编《八法一例》通俗教材。全区订购普法读本7 600册。为本区全
面实施普法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