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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五章 武装

第一节 机构



1959年11月27日,成立五营区人民武装部。
1962年8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松花江军分区114号命令,成立五星人民公社武装部。
1963年11月22日,遵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松花江军分区第122号命令,撤销五星人民公社武
装部,并入五营区人民武装部。1969年10月12日,根据伊春市革命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第46
号文件精神,在区人民武装部内设立政工、作训、防空、后勤四个组。
1981年1月12日,按照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伊春军分区委员会020号文件要求,在五星
镇设人民武装部,隶属区人民武装部领导。1983年5月,撤销五星镇人民武装部,设武装助理
员1人。
五营区人民武装部,担负动员和组织民兵,进行组织、军事、政治三落实。对民兵加强政治
思想教育和战备教育,搞好军事训练,提高民兵军事素质,完成征集兵员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做
好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