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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通讯警报

第三节 通讯警报



指挥通讯;1982年,区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设磁石交换台及通讯摩托车。
人防警报;1982年,区指挥部在人防办公室后院铁架上安装电动警报器1台,各分指挥部
设手摇警报器5台。城镇音响覆盖面为80%。此外,还有流动警报车2辆,蒸汽气笛1个。形
成两次鸣放、空袭警报信号为连续短音,每次短音为7秒,每隔3秒,循环鸣放3分钟。空袭警
报拉响后,居民进入自家房前屋后防空洞。夜间实行灯火管制。解除警报信号为一长音,连续
鸣放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