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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普通教育管理机构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普通教育管理机构



1957年11月29日,五管区人民委员会,设文教助理1人。1959年政社合一后,设文教卫
生部,部长1人,工作人员8人(文教4人)。
1960年3月20日,撤销文教卫生部,分设文教科和卫生科。文教科编制3人,设副科长2
人,科员1人。同年11月16日,文教科和体育运动委员会与职工业余教育办公室合并,称文化
教育科。编制5人,设正、副科长3人,科员2人。1961年4月22日,恢复文教科。1962年2月
21日,文教科与卫生科合并为文教卫生科。同年7月,文教科与卫生科再次分设。1963年,文
教科编制3人,科长1人,科员2人。1966年,文教科编制6人,设正、副科长各1人,科员4人。
1967年11月29日,称五营区革命委员会政治委员会文教组。1969年4月20日,称五营区革
命委员会政治部宣教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组员2人。
1971年4月14日,政治部宣教组改称政治部文教科领导小组。设专职副组长1人。1973
年12月又恢复文教科。
1981年4月7日,文教科易名为教育科。教育科与文体科分设,教育科编制7人,设正、副
科长各1人,科员5人。1984年,教育科教研室并入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科定员5人,设正、副
科长各1人,科员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