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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师待遇

第三节 教师待遇



建局初期,教师中没有党员,生活也很艰苦(基本工资平均40元左右),几乎没有什么特殊
待遇。后来,区党委、政府逐渐关心教师政治进步和生活,到1973年先后有13名教师加入中国
共产党,对家庭生活困难教师每年都给予适当补助,使教师能够安心地做好本职工作。“文化大
革命”中,教师被诬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臭老九”,有的教师成了学生批斗对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尊师重教风气日益形成,教师政
治地位、生活待遇有显著提高。五营区历届党群部门代表会议,都有教师代表参加。每年还有
一定数量中小学教师被评为省、市、区、校劳模或优秀教师。19BO年,党组织批准家庭出身不
好,而政治表现一贯很好,多次评为省市劳模、标兵赵艳春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按照干部
“四化”要求,提拔教师做学校领导工作13人;分给教师住房8套,占统建房户数28%。1984
年,全区教师每月享受15元边远地区津贴有411人,每年享受10~20元书刊费有270人,受
晋升1级工资奖励有8人;分给教师住房25套,占统建房户数58%;教师单瑞昌被选为区兼
职政协副主席。1985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加入中国共产党25人,受晋升1级工资奖励27人,
大专以上文化人员每人照顾1名子女就业11人;分给教师住房20套,占统建房户数33.4%;
教师平均基本工资约90元,比“文化大革命”前提高1倍多。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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