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科技储备
第四节 科技储备
全区主要科技成果每1~2年编印成《科技成果选编》或《丰林科技》成册储存。来自情报资
料关系单位科技成果选编及单项资料,按年限登卡,储存于情报资料室。全区主要设计资料、技
术资料、图纸等由科委加以整理送交区档案科储存。
1981年起,本区加强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制定《五营区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科技
档案由五营区档案科设专人专柜保存,科学技术成果资料由科委随时整理送交档案科储存。
1982年根据黑龙江省森工总局保密细则与林业局实际情况制定《丰林林业局科学技术保密办
法》,并交林业企业主要科技成果资料划分密级加以储存。到1985年整理储存科技档案283
卷,为生产建设和科学技术活动随时提供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