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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精神生活

第二节 精神生活



全区人民群众精神生活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一、文化生活
开发初期,文化设施不完善,职工文化生活较单调。当时五营区(局)所在地仅有简易俱乐
部1处,新华书店1处。体育方面,多数单位室内设乒乓球台,院内设篮球场。随着林区发展,
自1959年起,相继建立工人文化宫、文化馆、图书馆、青年电影院。山上各林场(所)和山下较大
单位都设有文化娱乐场所。进入80年代以来,电视事业发展,很多家庭都可看到电视节目。全
区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逐渐丰富起来。
1974年新华书店年销售额7万元,到1985年提高到17.5万元。同年全区人民订阅报纸
由过去3 000~5 000份增加到7 500份;订阅杂志由过去5 000~8 000价增加到25 802份。
1982年成立离退休职工活动室,室内备有娱乐用品7套,订报刊20多种,每逢节假日组
织老干部开展文体活动。1985年区共青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交流联合会”,下设体育、文
艺、书画、宣教、趣味五个组。开展全区性演唱会、风筝赛、篮球赛、智力竞赛、儿童书画展、夏令
营等活动,使青少年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多采。
二、节假日活动
历年来,每逢春节、国庆节各单位往往组织秧歌、文艺、汇演等活动,以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50~60年代,职工在其它节假日期间,除搞节庆和纪念活动外,多忙于家务或从事小开荒耕种
园田地等。随着国民经济好转,人民生活不断提高,进行休息、学习和参加文化娱乐活动时间增
多。
丰林自然保护区和五营林业局丽林种子林,近年来,成为全区人民文化娱乐旅游场所,每
年春夏秋节假日都有很多人到那里游览,有的一家老少带着丰盛午餐欢度一日。机关团体、工
会供青团以及学校的少先队等,还组织职工群众和青少年到自然保护区或种子林开展科普。
讲学、赛诗、赛歌、猜谜语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