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婚丧习俗
第三节 婚丧习俗
本区各民族,在婚嫁丧葬上各有不同习俗。
一、婚 嫁
全区各族青年男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婚配。适龄青年男女大都实行自由
恋爱,多由红媒“牵线”“搭桥”,征得双方父母意见后定下婚事。50~60年代人口稀少,每年结
婚的为数不多,婚礼也非常俭朴,多数由所在单位工会、共青团主办,买些烟、糖举行结婚仪式,
大家恭贺新婚之喜就完婚了;70年代以后,全区人口剧增,结婚人数不断增多,特别在双月双
日星期天(称吉祥日j结婚更多,高峰时日达90多对。操办风气也有所抬头,双方订婚后,男方
要给女方买礼物,也有给礼金,结婚这天还要办酒席。
汉族婚礼形式有两种。一是当日举行典礼当日完婚。另一种是先旅行结婚后,再举行简单
婚礼。多数人采用当日完婚办法,结婚时,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大门、房门贴对联,门窗粘大红
双喜字,以示喜庆。上午8时前,男方用汽车或自行车将新娘接来,男女双方都有宾相,新娘进
门之前鞭炮齐鸣,举行典礼,证婚人或单位负责人讲话,来宾贺词等,婚礼完毕,随即摆宴。近年
来,时有集体结婚出现。本区一再号召婚事新办,树立不用公车,不收财礼,不大操大办良好风
气。
朝鲜族婚嫁习俗。结婚时新娘头戴花冠,身穿朝鲜族礼服,娘家由叔、舅、哥等送亲。接来
新娘典礼后,整日坐福(也有学汉族习惯,为客人敬酒点烟)。白天宴席结束后,晚上男女老少欢
聚一堂,唱歌,跳舞、娱乐,直到深夜。婚后3天新娘回门,带酒、肉、鸡等食品到娘家,娘家白天
又请来亲朋好友摆酒席庆贺,晚上为一对新人又唱又跳娱乐到午夜。近年来,朝鲜族婚事多仿
汉民形式。
回族人结婚除到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结婚证书外,还接回族礼节由阿訇主持举行宗教仪式,
宣读“伊札木”(阿拉伯语结婚证书)上“尼卡哈”(阿拉伯语结婚证书内容),读毕用喜果扔到新
郎新娘身上。新婚夫妇行叩拜礼谢阿訇,婚礼即告成。回族结婚贴双喜字,不贴对联。
二、丧 葬
本区汉族丧葬习俗比较隆重。老年人死后,寿衣穿单不穿双,大多数是上三下二。上穿衬
衣、棉衣、大衣(或外衣);下穿衬裤、棉裤。还穿白布袜子、夹鞋和扎腿带。在太平房或家中停尸
3天出殡。死者亲属遵照礼俗在一定时期内扎白孝带或袖缠黑纱。出殡时,孝子头顶丧盆,起灵
时将丧盆摔碎。实行土葬时,多用马车载灵柩,孝子在灵车前引灵,后面踉着汽车,坐满送葬亲
友,一直到公墓,安葬入土。送葬人回来先洗手,表示“洗手不干了”。进餐后,葬礼结束。3天后
家人去圆坟,从死时算起,七天为一七,“一七”、“三七”、“五七”“百日”均要烧纸祭奠。“五七”,
由女儿扎5盒花做祭礼,一直到三周年都要祭奠。三周年尤为隆重,亲属都到场追悼。每逢正
月十五要送灯,每年春节、清明节、中元节(俗称鬼节农历七月十五)烧纸祭扫。1985年12月实
行殡葬改革后,通过民政部门办理殡葬手续,一般7点钟起灵将死者送往新青殡仪馆火葬,火
化后将骨灰盒送五营“灵憩殿”存放。
回族丧葬习俗与汉族不同。病人垂危时,亲人齐来听遗嘱和忏悔,并剪指甲、理发、净身等。
咽气时,先沐浴而后用3块白布裹尸,分别为无领无袖的尸衣:“大卧单”(裹身)、“小卧单”(覆
盖大卧单上)和“坎肩”。男戴帽子,女着盖头加围腰。穿好尸农,将尸体放在停尸床上,置于屋
内或院中,然后送清真室或停家中(一般当即出殡,多则停放3日)。出殡请阿訇按宗教仪式主
持葬礼,其他人循环传递《古兰经》,然后用“塔布”(运尸体木匣)将尸体送往墓地。回族出殡,一
般穆斯林都要送葬,并轮流抬尸体(体现团结)。到墓地阿訇诵读《古兰经》,亲人给阿訇和参加
送葬人“撤乜贴”(施舍)后埋葬。回民埋葬不用棺椁,尤其坟墓底部不许用非土物质铺垫,尸体
必须放在土上,《古兰经》中说:“你们是从土里来的,必须回到土里。”尸体埋葬后,把坟墓筑成
鱼脊式形状,即为葬礼结束。嗣后,亲人在一七、二七、三七和四十天及周年、三周年等时日,都
要到墓地悼念亡者,并炸油香请客感谢亲友,富裕人家再次“撤乜贴”以示悼念故去亲人。
朝鲜族丧葬习俗。老人故后,穿白衣、白裤(不穿棉),用白布条绑3道,停尸在炕,并用板垫
起5厘米高,屋内不许烧火,不许打扫,孝子轮流守灵不空人。灵前摆上供果,亲朋好友来灵前
倒酒叩拜。有的当日将尸体送太平房,有的在家停尸3日。如死者在家人殓时,将尸体从窗户
抬出屋外(俗称死人不能过两道门)。亲人按辈分带孝,过去都用白孝衣、白孝帽、白腰带、白鞋,
现多效仿汉族带孝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