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史沿革
第二章 建置沿革
第一节 历史沿革
乌伊岭开发之前是一片原始森林,人迹罕至。在日伪统治时期,日本侵略者从牡丹江
附近农村抓骗来一批“开拓民”,在现福民林场施业区建立福民村,下辖福民、惠民、永安、
龙安4个屯,属乌云县管辖。1944年克山病流行,大批村民死亡,部分住户迁往乌云等地。
永安、惠民两屯变成废墟。到1946年福民屯仅有12户居民经营农副业。
1958年前,逊克、嘉阴两县先后建立了5处经营所:在现阿廷河林场场址、永胜经营
所所址。繁荣、老工程五队旧址、河顶子经营所各建一处。由于行政区划原因于1960年全
部撤销。
1958年9月,东北森林工业总局在带岭召开会议,决定将小兴安岭北坡的库尔滨河、
乌云河、乌底河流域划归伊春林业管理局经营。同年12月,筹建永青林业局。《小兴安岭
北坡森林开发规划方案》确定水青林业局所辖的林区为乌公河中游和上游流域。
1960年6月,根据《森林经营利用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将永青林业局更名为长青林
业局。后因国铁乌云支线停建,1961年11月撤销长青林业局,仅保留乌伊农场一处,留部
分留守人员看守储存物资,由东风林业局代管。
1963年10月,为适应林业生产建设需要,开发小兴安岭北坡的森林资源,经中共伊
春市委、东北林业总局党委批准成立乌伊岭林业局筹备处(县团级)。隶属于伊春市人民政
府、东北林业总局双重领导。筹备处设在伊春南山。同年10月25日,中共伊春市委决定
成立中国共产党乌伊岭林业局筹备处总支委员会。
1964年1月,乌伊岭林业局筹备处从伊春南山迁至现上游林场,国家计委以(1964)
计林字2667号文件批准乌伊岭林业局计划任务书。同年8月,因上游林场缺乏水源,筹
备处又从上游迁至现乌伊岭一中所在地办公。后迁到现区(局)办公大楼。
1966年6月,经中共伊春特委、伊春林业管理局、东北林业总局批准,撤销乌伊岭林)
业局筹备处,成立乌伊岭林业局。隶属于伊春林业管理局、东北林业总局领导。同年6月
16日,召开中共乌伊岭林业局首次全体党员大会,成立了中共乌伊岭林业局第一届委员
会。
1967年2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3026部队代表进驻乌伊岭。同年7月18日成立
了以军管为主的乌伊岭林业局联合接管委员会。
1967年11月8日,经伊春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乌伊岭区(局)革命委员会,隶属
于伊春市革命委员会领导。
1970年3月,伊春市革命委员会改称伊春地区革命委员会,乌伊岭区(局)革命委员
会隶属于伊春地区革命委员会领导。
1971年1月军代表撤出乌伊岭。
1980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规定,召开了乌伊岭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乌伊岭区革命委员会改称
为乌伊岭区人民政府,建立乌伊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3年12月27日,召开了政协伊春市乌伊岭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成立政
协乌伊岭区委员会。
1985年,乌伊岭区(局)共有43个科级单位。其中林场10个,森林经营所3处,居民
点1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