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森林资源消长状况

第四节 森林资源消长状况


据1979年省森调二大队对本局林水生长量的调查,成过熟林年净生长率0.9%,中
龄林年净生长率1.84%,幼龄林年净生长率4.22%,全局林木年净生长量为21万立方
米。本局近5年平均每年为国家生产商品材31万立方米,加上基本建设、生产自用、计划
外采伐等,每年消耗森林蓄积约60万立方米。采伐量超过林水生长量近2倍,全局可采
资源公顷蓄积由原来的160立方米,降到100立方米左右。早期开发的林场可采森林资
源已近枯竭。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