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伐区拨交与验收 乌伊岭林业局是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森工企业。截止到1985年末,共为国家提供商品
材522万立方米。建局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10年,集中过量采伐,形成了多处
“四不象”伐区,森林资源蓄积急剧下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资源管理专门
机构成立以后,林业局强化了伐区投交验收制度,加强了森林资源的经营和利用工作。
生产伐区安排,依据年度水材生产计划,本年度安排下年度木材生产伐区。林业局成
立以资源部门牵头,由生产、计划、营林、基建部门参加的伐区生产安排(踏查)小组,实地
踏查伐区,确定采伐林班。森调队按照规程进行伐区调查设计,为生产提供设计资料。
伐区拨交。1981年开始,本局实行三级伐区拨交制,即(伊春林业管理局)资源局、资
源科、林场逐级拨交,林业局依据森调队伐区调查设计资料,向伊春资源局申请伐区,待资
源局审核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局资源科根据资源局审批的伐区,向林场拨交,并核发采
伐许可证。资源科驻场员给林场生产段拨交伐区。
伐区验收。伐区验收坚持“拨一号、采一号、清一号、验一号、开一号”,对不合格伐区下
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每号伐区生产结束(搬家)前5天,林场向资源部门
申请验收。以资源科为主,会同生产科进行伐区验收。由于择伐和小面积皆代的采伐方式
不同,验收的内容也有差异。择伐验收主要项目:(因子)伐根高度、保留蓄积、幼树、幼苗、
丢件子、枝圾堆放情况等;小面积皆伐验收主要项目:采到界限、伐根高度、丢件子、阳带的
宽度、阴带堆积要直。验收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单,写明整改内容,限期整改,直至合格
后,发给林场伐区验收合格证。林场凭伐区验收合格证到劳动工资部门审批工资。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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