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护林防火
第二节 护林防火
一、防火机构
1964年4月20日,乌伊岭林业局筹备处成立防火指挥部,由副局长任指挥,配备副
指挥3人。下设公办室,配兼职正、副主任务1人,基层单位成立护林防火分指挥部,由党
政领导任正、副指挥,下设扑火、救护、通讯、保卫等组。
1965年,由营林科配备3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林政、防火工作。
1969年3月18日,成立乌伊岭区革命委员会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至此有
了护林防火专门机构,常年开展护林防火工作。在春秋两季护林防火戒严期认真贯彻“预
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
1974年7月31日,成立乌伊岭区防火站,站址设在富强,配备正、副主任务工人。
1978年8月,防火站与长青经营所合并,实行站、所合一。
1985年,局内设林政防火检查站4处。
二、防火队伍
1972年8月,成立乌伊岭森林警察中队,设代理指导员1人,代理副队长1人,下辖3
个小队,干警40人,执行护林任务。
森警队在辖区制高点以高大树干为依托,建立了6处简暸望台。
1978年以后,森警队每年都在草原与森林接壤的险要地段打20公里的战略防火隔
离带,辖区内连续8年无森林火灾。
1980年,成立护林防火专业队,隶属于防火办公室。专业队设正、副队长,共40人。配
备北京212吉普指挥车2台,解放运输车、140运输车各1台,风力灭火机20台,长江750
三轮巡护摩托车10台,幸福250通讯摩托车3台,对讲机29部。
1981—1982年,建立9座铁制防火涂望塔,每座暸望塔配备执勤人员3人,M-5对讲
机1台、40信望远镜 1台,可以及时发现本局施业区内大部分地区的火情。在防火期内值
勤人员在塔内轮流值班,发现火情及时向防火指挥部报告。
1984年11月,乌伊岭森林警察中队改称乌伊岭森林警察大队。
1985年末,全局共有专职防火人员128名,业余远征扑火队员540名。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