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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工资支付

第四节 工资支付


林场木材牛产段工人在冬运期间,早晨四、五点钟出勤,午休时在作业点帐篷内就餐。
配备专人烧水热饭(工人通勤自带饭菜);每天作业时间达10小时左右。
1967年本局木材生产正式开始。1978年ID月1日前,木材生产战线实行计时工资
制,工资按基本工资加林区津贴支付;合同工按林机三级工(日1.77元)工资支付。1978
年10月份以后,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的通知》和省林业总局《关于
印发森林工业企业中奖励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在木材生产战线试行计件工资制。
1979年3月1日起,本局木材生产战线全部实行计件工资制。自实行计件工资以后,
月月超额完成生产计划,伐区作业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工人工资也有较大幅度增长。实践
证明,计件工资的实行体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