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车辆管理

第三节 车辆管理


本局木材运输伊始,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指导厂,提出所谓
“必保完成水材运输任务”的口号。拼设备保任务,运材汽车超负荷运行,车辆管理无章可
循,致使汽管处先后更替两批车型。1975年,林业局在总结运村汽车管理混乱的教训基础
上,制定了措施,加强斯康尼亚LT-110型汽车(又称红头车)的管理。
一、改造停车场与车库
1975年,本局购进斯康尼亚LT-110型运材汽车后,林业局发动山下各单位参加汽车
管理处停车场院改遣大会战,投入上万人次。经过半个月的会战改造,这个处的面貌发生
了变化,修建成水泥地面停车场,2米高铁栅栏的围墙,新修了检车台和洗车台;扩建车
库,库内地面都是混凝土结构。实现每辆运材汽车都有库,有固定位置停车场地,按车号入
库。冬季车库内温度保持10℃以上。
二、健全车辆管理制度
专人专车制。这批运材车的司机、助手都是经过严格挑选,先岗位培训合格后上岗。由
司机、助手组成包车组,专人专车。
实行行车命令单制。运材车出车必须持调度命令单到指定装车场拉运木材。其它用
车必须经过主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动用,任何人无权擅自动用运材汽车。
建立车辆例检制度。这个处成立车辆状态检查领导小组,主管主任任组长,技术室配
备2名行检技术员负责具体工作。实行司机、助手自检和技术员专检相结合,临时检查和
定期检查相结合,一日三检和月检相结合的制度。每台车保养完毕,经技术员验收合格后
方可入库,不合格车辆不准运行并限期修复。建立单车检修档案,每次定期检查后,根据车
辆状态评分,评选优胜车和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