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木材检验
第七节 木材检验
1966年,贮木场成立木材检验队,有检验员20名。1972年后,本局木材产量增大,木
材检验员也逐年增加,到1985年,检验员达80名,负责全局商品材检验。
一、造材合检验
1968年10月后,贮木场大小造材台相继建成投产后,配备造材台检验员。大造材台
有6个工作台面,小造材有3个工作台面,每个台面配备5名检验员。其中,3名木材检验
员负责原条量尺,按木材检验规定用弓形尺量出材长,做出标记,便于电锯手造材。2名木
材检验员负责原木的评等级,用红、蓝两种颜色粉笔在原水截面做标记,区分两班作业的
产量,便于选材卸带。
二、楞头检验
贮水区按3条大铁专运线分3条线、每条线配备8名木材检验员,每两人为一组负
责若干个原木楞口的木材检验,对当日新选出的原水逐根进行复核检验、1名检验员用尺
量出原水径级、材长、评出等级并用黑油在截面标记,另1名检验员负责记帐。每天进行
两次复核检验,将野帐交给木材质量股核算员,计算出当日产量和累积产量。
在生产淡季组织水材检验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知识。1971-1985年,共办15
期培训班,培训达600人次,进行15次业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