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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基建科

第一节 基建科


1964年1月,乌伊岭林业局筹备处成立基建科,设副科长工人。
1967年11月,撤销基建科。
1968年2月,乌伊岭区革命委员会生产部下设基建组。
1974年1月,撤销生产部基建组,恢复基建科。
1981年7月,基建科更名为基建环境保护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2人。
1985年10月,基建环境保护科分设为基建科、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科、设计室3个独
立科室。
基建科是区政府下设的职能科室。具体实施区(局)基本建设投资指令性年度计划,负
责基本建设工程的设计、技术管理、施工、编制年度概算、全面掌握综合平衡,对本区基本
建设施工项目进行业务指导、质量检查和验收。1985年底,全科有科长1名,科员3名,其
中工程师3名,技术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