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境保护 区环境保护工作是从1981年开始的。按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和省、市的
文件要求进行污染源的调查和治理。
一、污染治理
据调查,区镇污染源有14处,主要污染物是锅炉排放的烟尘、废气。每年排放废气1
亿标准立方米,烟尘200吨,废渣3 000吨,废水500吨。
1981年以来,为搞好污染源治理工作,区政府采取了2项措施:一是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环保法”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科学知识;二是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改
进措施,编制规划。城建环保科组成工作组深入重点污染源实地进行调查分析,具体落
实治理污染源的措施。在新、改、扩建的企业建设项目中,按照国家规定和“环保法”,
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没有执行“三同”的单位限
期补上。
区镇内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是锅炉排放的烟尘,企事业单位全年耗煤总量达万吨。
1982年,开始对现有锅炉进行改造,安装除尘设备,累计投资达35万元,实现小片连网集
中供热6处,供热面积达1.9万平方米,取缔“煤老虎’5台。对于废渣,指定地点存放,进
行综合利用,烧制建筑用砖,利用率达60%。
二、绿化
1983年以前,区镇绿化工作年年进行,但因管理不善,绿化树成活率低,收效甚
微。
1984年,区委、区政府遵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运动的决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方法》文件精神,成立绿化委员
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五名副科级干部任绿化办公室主任,分别从营林处、资源科、基建环
保科抽调1名科员,开始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的园林绿化工作。是年,区镇庭院、街道
两侧植树13 172株,林场所植树11 850株,植绿篱6 000延长米,建花坛201个,栽花种
草2 475平方米。区人大、区政府确定局后山规划为森林公园,面积353.7公顷,造风景林
11 000株。本年参加植树绿化活动人数达13 600人。
1985年,区政府投资10万元,在森林公园建凉亭2座,企事业单位修建凉亭5座,增
建花坛145个,栽花种草5 859平方米,城镇主要街道、庭院植树16 371株,森林公园造
林1 000株,场所植树10 564株,植绿篱858延长米。
三、城镇防火
林业局设有城镇防火指挥部,公安局设有消防科、消防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为辅”
的方针,五级风以上天气拉警报器,升红旗,禁止生火做饭,有专人巡回检查。采取平时检
查、季节性检查、自检和互检相结合的方法落实消防措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发生火灾,
及时扑救,并同时勘察现场,查明原因,依法处理。
1969--1985年,发生公用设施火灾和民用设施火灾37起,损失数额531 423元。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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