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业生产机械设备
第五节 农业生产机械设备
建局初期,全局便永青农场有2台农用拖拉机。1968年始本局发展农业,农用机械设
备也有较快发展。1970年,在“大干三年;实现全区粮食自给”口号指导下,成立农机站,集
中农用机械,大面积开荒种地。有东方红拖拉机10余台;购置牵引式农机具有犁耙、播种
机、镇压器、联合收割机、马拉收割机、马铃薯收获机,还有场场机、清粮机、制粉机、铡草机
等多种农业机具。但是由于管理混乱、投入过大,亏损严重,于1972年8月撤销农机站,
将农业机具调拨给各农场管理使用。又因农场对农机具管理不善,缺乏技术力量,使用率
和完好率较低,不少机具散落田间丢失,损失严重。于1974年7月,重新成立农机站,统
一管理使用农业机具。1976年10月,成立农机科,实行农机科与农机站合一,农业机具又
有发展。到1980年,全区有农业机具共64台。1981年5月,撤销农机科(站)。1983年,
农业实行承包到户,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具变卖给职工或迁入农业户。从此农业
机械在国有固定资产帐目上变为零,但个体农业户的机械设备开始有了发展。主要机型为
小型轮式拖拉机,因缺乏配套的农机具而主要从事农业运输作业。1985年,全区共有农业
机具17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