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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械检修体制及任务

第四章 机械检修

第一节 机械检修体制及任务


1966年初,根据“全国林业机械化、机械设备国产化标准化会议”关于“一局一厂”(一
个林业局设一个机修厂)和三级检修网(林业管理局设大修厂;林业局设机修厂;林场、经
营所等单位设检修网点)的模式要求精神,筹建林业局机械检修系统。1967年建成机修
厂,负责全局机械设备的大、中修任务。拥有4台以上机动车辆的单位设立维修保养网
点,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到1985年,全局有修理所(组)24个。
全局机电设备的检修,在主管生产的副局长领导下,由机电科统管负责。机电科设检
修技术员,负责安排各基层单位的机电设备的大修。根据设备大修间隔期及设备技术状态
制定大修计划,费用从局大修理基金中提取。设备按计划入厂大修,机电科派员驻厂检查
监督大修质量。本局承担不了的特种或进口设备的大修,由机电科确定外委大修。基层单
位的设备维修,在主管生产的副厂(场)长领导下,由机械员负责管理,编制机械设备月保
养计划,纳入本单位生产调度计划,按月计划在本单位检修网点进行设备保养维修,费用
列入单位生产成本,实行单车核算。开展增产节约、技术革新、修旧利废等项活动,以节约
费用、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