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五章 电力
第一节 机构
1969年前,本局用电靠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局机电科负责电力管理工作。1970年1
月,成立变电所,设所长1人,电业的营业管理工作由东风所代管。1971年1月,成立电业
管理所,设所长1人,有职工7人。1972年,成立电业管理所革命委员会。1978年12月,
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电业管理所名称,所所长1人、副所长1人。1985年,全所有职工
43人,其中女职工8人,干部5人,配备所长1人,副所长2人。下设三组一队、后勤,即:
营业工组,配备14人(包括修理电工3人),主要负责全区单位和居民用电管理,抄写电表
数字、收集电费工作;维修工组,配备人员11人,负责本所辖区供电的线路、设备维护、新
建增装、改建和大修等项工作;运行组,负责配备线路和运行设备的故障检查,提供维修依
据;电气安装队,1985年1月1日成立,集体经营,配备9人,其中职工4人,青年5人;
后勤,负责全所职工劳动用品领取发放,材料领取、保管、供应、办公室取暖,财务工作,因
定资产台帐,电费办理等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