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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机修厂电站

第三节 机修厂电站


1970年,本局接通伊春电网以后,供电始终不正常,乌伊岭经常停电,其原因是新青
电厂负荷过大,乌伊岭又是电网的末梢,停电频率自然最高,影响水材生产和居民生活。
1972年和1975年,在更新改造基本建设投资中提取30多万元,从宁波柴油机厂购入2
台6 300/50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在机修厂建成自备电站。当系统停电时,自备电站起动
发电,由林业局调度室直接指挥,与变电所配合,进行补充供电,费用控电价在总电费中冲
减,不足部分纳入木材生产成本。自备电站的建成,对本局用电紧张状况有所缓解,基本可
以维持木材生产正常进行,居民生活(主要指居民用水和办公取暖)有所保障。由于用电负
荷逐年增加,特别是居民用电量增加,自备电站2台发电机组没有合车设备,只能单台机
组发电使用,生产、生活用电只能顾一头,生产用电仅能顾及卸原条车和装火车。1983年
后,电力供应缓解,自备电站使用不多,合车设备至今也未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