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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经营管理

第六节 经营管理


1983年前,地方工业科对下属各厂主要实行行政管理和定额管理。
1983年,在个别班组实行承包。1984年,总结班组承包经验,开始试行厂长承包责任
制。1985年,全面推行厂长承包责任制。实行厂长、班组层层承包责任制,自负盈亏,独立
经营,生产计划按市二轻工业局下达的计划指标进行。
承包厂长负责职工思想教育和各项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加强
了财务管理,各厂都配备专职财会人员。
工资分配实行计件制,月工资由地方工业科工资定额员审核批准后开支。
设备和厂房以及生产所需的其它生产资料定价包给承包人。
1985年各厂按承包合同上缴管理费3.6万元。年终按期完成计划指标,职工可得奖
金200元,完不成指标罚款10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