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产队
第二节 生产队
1967年,乌马河区锦山大队44户菜农185人移民到乌伊岭镇内,成立了红卫农业生
产大队。共有耕地535亩,种植蔬菜和搞副业生产,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部分耕地撂荒
并退耕还林。1985年末,耕地面积仅剩365亩。
1969年,镇内成立了前进、黎明、东升3个家属农业生产队,共经营耕地390亩,种植
蔬菜,供应镇内居民。由于缺乏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混乱,蔬菜产量一直不高,人均收入很
低。1985年,3个家属农业生产全部解体,耕地承包给个人家庭经营。
山上各林场也相继成立了家属农业生产队。其中上游、美峰林场的家属农业生产队在
林场的支持下,从1969年建队以来,一直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他们种植的蔬菜除满足本场
需要以外,每年都调拨一部分供应镇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