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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十一编 商粮贸易

第一章 国营商业

第一节 机构


1964年,乌伊岭林业局局址内仅有一处代销店。1965年1月,成立伊春特区贸易公
司乌伊岭综合商店,编制13人,设经理1人,副经理1人。
1968年3月,成立商业革命委员会,为区(局)基层单位。
1970年,建第二百货商店(又称向阳商店)。
1972年9月,商业人、财、物三权上交伊春商业局统辖,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下
设业务股、计统股、财务股、政工股、林(农)场商店管理股、批发部等机构。
1973年5月,撤销商业革命委员会,成立商业科,设副科长3人。同年,建第三百货商
店(又称岭峰商店)。成立饮食服务管理部,编制4人,统一管理国营饮食服务业的业务与
财经工作。
1975年,商业科人事权、财经权、物资权下放给本区(局)管辖。
1984年4月,商业科所属13个林(农)场商店移交给区供销联合社管理,变为基层供
销社。同年11月,成立乌伊岭区林工商贸易中心,管辖原商业科所属各基层单位。商业科
成为区政府职能科室,编制3人,负责商政工作。林工商贸易中心设经理1人。副经理2
人,下设4个科:销售科、计财科、批发科、行政科等。
1985年3月,撤销林工商贸易中心,恢复原商业科管理体系。1985年末,商业科共有
营业网点4个,基层单位8个,职工总数254人,全年销售额为505 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