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国营饮食服务业 一、饮食服务管理部
1973年,成立饮食服务管理部,属乌伊岭区商业科派出机构,编制4人,其中正副主
任务1人,会计、出纳员各1人,财经独立核算,统一管理全区国营饮食服务业的业务、财
经工作,技术培训由伊春市饮食服务局指导。1984年,饮食服务管理部改革原有管理体
制,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自负盈亏,超利归己”的经济承包办法,改变了过去长期亏
损的被动局面,首次实现收支平衡。1985年,饮食服务管理部年销售额为15.4万元,利润
0.12万元。
二、林城饭店
1966年,建国营第一饭店。翌年1月正式营业,营业面积250平方米,职工17人。经
营主食、福食、烟酒等。1984年改称林城饭店。
1981隼,在店内建冷饮部,夏天经营冰淇淋,冬季经营砂锅豆腐等。
1985年,林城饭店营业面积为400平方米,职工28人,其中国家二级、三级厨师各1
人,三级面点师1人。日常菜肴达上百种,平均日营业额500元左右。
三、第二饭店
1972年,建国营第二饭店,营业面积为300平方米,职工15人,经营主食与副食,代
销烟、酒等,日常菜肴80余种。1984年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而停业。
1985年,国营第二百货商店(向阳商店)扩大营业范围,自行开设了第二饭店。由于赊
销过多、亏损严重,1985年末被迫停业。
四、国营旅店
1966年,建国营旅店(简易结构房),面积250平方米,职工8人,床位30张,1975年
停业。
1975年,新建站前旅店(砖瓦结构),面积450平方米(含旅客食堂),床位80张。后因
冬季暖气供不上,旅客稀少,经区政府批准,于1980年3月移交向阳农场管理。
五、照像馆
1972年,建国营岭峰照像馆,面积50平方米,职工5人。经营黑白照片及照片着色
等。日均营业额40元左右。
六、冰棍厂
1972年,建冰棍厂,为季节性生产,年产50万支。后因水质不符食品卫生标准,于
1981年停业。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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