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仓储
第二节 仓储
1965年,成立乌伊岭林业局筹备处粮食分局粮库,职工10余人,设储运股、化验组
等。库址位于乌伊岭车站西侧。同年建水板库房4座、2 000平方米。 1968年,建砖瓦结
构库房2栋、1 000平方米;1969年,再建砖瓦结构库房2栋、1 000平方米。1975年,建
大型囤仓10个(每个贮藏量300吨)、小型囤仓11个(每个贮藏量120吨)。购置7.5千
瓦电动皮带输送机4台,安装地中衡1台。修建露天装卸场2 000平方米。
调运。乌伊岭粮库进货由伊春市粮食局按计划统一调拨,铁路运输。进货的程序是;
(l)验单,粮油到货后,首先验看调运凭单上的收货单位是否相符。(2)点件,按调运凭单上
的实发件数当面点清。(3)验质,对到货粮油的质量及时进行检查和化验。(4)检斤,对到
货粮油均按上级规定进行全部检厅或部分抽检,检斤磅码时逐笔填写“入库检斤表”备查。
保管。粮油商品登卡、检斤、验质后,按“商品保管卡片”上的项目,即时填写进货日期、
品名、等级、件数、数量等,入库保管。保管期间,保管员会同化验员定期对米面类商品进行
倒垛检查、化验,发现鼠害、虫害、霉变及时处理;对油脂类进行抽样检查,预防泄漏、变质。
1985年,粮库最高贮量为6 000吨,最低限量为4 500吨,平均储量为5 000吨。
出库。粮油商品出库,由粮食分局开据“内部调拨单”,粮库按票据上标明的数量、件
数、等级开仓付货。粮库装卸队人力装车、押运、卸车。1973年前,粮库配备2挂马车,负责
内部运输。1974年,林业局拨给粮库解放牌载重汽车1辆,改善了粮库的运输条件。
损耗。粮油商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经常出现损耗,主要有:(1)运输损耗,实行定额管
理,按有关规定呈报损耗量,发现超耗报伊春市粮食局批准报损。(2)保管损耗,即水分、杂
质的减量和自然损耗,按时间实际水分减量计算。(3)销售损耗,分为短途运输损耗、短期
保管损耗和零售损耗,均实行定额管理。米类损耗标准为3‰,面类损耗标准为4‰,食盐
损耗标准为5‰,油脂损耗标准为0.5‰。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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