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供应

第三节 供应


乌伊岭粮食分局按照国家粮食政策实行合理分配、定量供应。定量供应范围包括:居
民用粮、工商行业用粮、饲料用粮等。
一、进货
乌伊岭粮食分局粮油商品的进货主要是粮食系统内部调拨。即通过上级计划部门下
达品种供应比例和调拨计划,从粮库和油粉厂采取调拨和价拨的形式调进。进货的主要方
式有:省、(市)内调入、区内调入、内部移库、市场采购等。
二、销售(供应)
粮食商品销售分为计划供应和扩大经营两个主要部分:(1)计划供应的粮油商品,按
照不同的供应对象,办理必要的供应手续,严格控制销量。主要种类有:定量供应、计划供
应、特需供应、侨汇供应、粮食复制品及小杂粮供应等。供应工作每月安排一次,居民用粮
凭证票供应,粮食品种齐全,食油每月每人定量5两,细粮(大米、面粉)10-12市斤。对工
商业用粮,由粮食分局统筹安排,保证其合理用粮需要。粮油供应数量随着全区人口的增
加和经济的发展、市场繁荣而逐年增加。到1985年,全区供应户数为6 372户,供应量达
4 518吨。(2)扩大经营,根据群众和市场需要,由各粮店和加工厂加工、出售以粮食为主要
原料的复制品、食品和议价粮油。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