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二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机构
1973年4月1日,成立乌伊岭区工商行政物价管理所,设副所长1人,隶属于乌伊岭
区革命委员会领导。1979年3月25日,更名为乌伊岭区工商行政物价管理科,设科长、副
科长各1人。
1979年10月,根据伊地工商字(1979)128号文件,本区工商行政物价管理科的人
财、物“三权’划归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同时更名为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乌伊岭
分局;设副局长1人。届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机构。
1984年,成立乌伊岭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与区工商分局合署办公。
1985年,乌伊岭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编制1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内设秘
书股、企业股、合同股、个体股。市场股、经检股;下设市场服务部及育林、向阳2个市场工
商行政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