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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五章 安全技术监察

第一节 机构


1963-1973年,乌伊岭林业局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和发放等
项工作归局劳动工资科,设专人负责。
1974年1月,本着生产、安全统一抓好的原则,成立了乌伊岭区革命委员会保安科,
编制3人,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1980年9月,更名为乌伊岭区人民政府(林业局)保安
科。
1984年4月,改称为安全技术监察科,编制7人,设科长1人,副科长2人,安全监察
员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