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纪检 本区的纪检工作,是根据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任务进行的。为了加
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违反共
产主义道德的现象进行斗争,自纪检委组建以来,在区党委领导下,开展经常性的党的纪
律教育,受理党员、群众控诉和申诉以及来信来访工作,认真检查处理违纪案件,确保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实施。
一、经常性纪律教育
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是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同资产阶级思想斗争,减少
以致避免发生违纪问题的有力措施。因此,针对一个时期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坚持经常性
的党的纪律教育。一是坚持了基础教育使党员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通过“三会一
课”和党校轮训等形式,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理想、宗旨、全局观念、纪律以
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1983—1985年,共举办各类学习班、轮训班232期,培训党
员2 000余人次。二是坚持预防教育,注意解决倾向性问题,针对不同时期的形势和工作
特点。经常分析和预测党的思想动态。1979年以后,针对经济体制改革、转干、招生、招工、
征兵等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区纪委先后下发了《关于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的通
知》、《关于严禁在招生和考试中违反纪律的通知》、《关于严防不正之风,确保兵源质量的
通知》、《关于严禁用公款迎送干部、大吃大喝的通知》、《关于狠刹麻将、扑克风的通知》、
《关于春节期间加强纪律的通知》第13项通知和规定,做到预防在先,避免了可能出现的
不正之风。三是坚持形象化教育,运用正反典型启发诱导。通过宣传各种英雄事迹,号召
党员向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同时还多次下发党内违纪问题的通报,经常转发外地典型案
例。召开全区党员、干部大会,公开处理违纪党员、干部,使党员和干部受到了党纪、法纪教
育,增强党纪和法纪观念。
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党的十二大明确指出:要在5年内实现全国党风根本好转。为了实现这个战略目标,
本区纪检工作重点由只限于案件查处,转到了全面抓党风上来。
1980年,结合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点纠正党员、干部特殊化的问
题。1981年,工作重点转移到抓经济领域内不正之风上。刹三股歪风,即违犯财经纪律,用
公款吃喝招待风;乱砍滥伐违犯林业政策风;利用职权为自己接建房屋,侵占国家建材风。
1983年,重点刹侵占公款公物接建私房的歪风。纪检委认真传达贯彻了中纪委《公开信》,
成立区“狠刹私人接建房歪风领导小组和检查处理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精力,对全区
三年来私人接建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清理出私人接建房473户,总面积为15 400
平方米,其中违反接建房规定的72户,有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27人,一般党员干部18
人,分别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并回收红砖42 000块。1984年,主要围绕以权谋私的问题,
继续刹违反规定私人接建房的不正之风,收回违纪金额7 582元,同时清理和纠正了违
反政策转干3人,招工1人。1985年,刹了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的不正之风。全区共
清出新的不正之风问题41件,进行了严肃处理。
1980年以来,区纪委协助区委抓端正党风工作,形成了全区上下抓党风、带民风的好
局面。一是全面落实了抓党风责任制,逐级签定了党风根本好转“军令状”。从区委和区政
府抓起,党政组织一级抓一级,一层抓一层,一直抓到每个党小组和党员。区委分别同全区
54个总支、支部签定了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军令状”,使抓党风责任制形成制度化,在全
区形成了战线、部门、单位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系统完整的抓党风责任制体系。二是建立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小立法”。区纪委协助区委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端正党风的决
议》、《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新的不正之风的决定》、《区委、基层总支、支部两级班子自身建
设的规定》、《副处级以上干部端正党风的规定》等。每年都进行两次党风大检查,保证各项
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监督党风的作用。区纪委协助区委总结群众
监督党风工作的经验。分区工会在全区建立三级党风监督群众组织,即监督站25个、监
督岗126个、监督哨272个,防止了一些不正之风的出现。区妇联开展了评选“五好家
庭”,正家风、带民风活动,促进了党风好转。
三、查处违纪案件
本着从严治党的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党内出现的违纪案件进行严
肃查处。1967年前,查处违纪案4起。1967--1969年,纪检工作停止。1970--1972年,违
纪案件由区委直接查处。1973—1978年,区委纪检组负责党员和干部的违纪案件查处,共
查处各类案件44起。1979年后,随着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纪检工作也有新的变化。一方面
依照中央、省市的文件精神,对过去历次政治运动已经查处的25起案件进行复查、纠偏和
改正工作;另一方面案件查处的重点,围绕《准则》、十二大《党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
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以纠正党内不正之风为重
点,查处违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案件;利用职权谋私的案件;
凭借职权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案件;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
案件。1979—1985年,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45起。
四、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
1982年。根据中央部署,本区开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里的严重经济犯罪的活动(简称
“经打”)_。区纪委用主要精力协助区委搞好经打工作。区纪委副书记负责经打日常工作。
按照“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主动出击,深挖线索,重点打击了破坏改革的经济领域
犯罪活动。对干重大案件,区委主要领导实行包案责任制,加快了办案进度,提高了办案的
质量。对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案件,采取有关部门联合办案的方法及时进行处理。1982
--1985年,全区共查处经济案件44起投党纪处分11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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