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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五章 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节 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1981〕8号文件《关于县(区)和市辖区设立政协问题的通知》和
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1983年5月4日《关于各区政协人事安排的通知》,于1983年8月,
成立政协乌伊岭区第一届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中共乌伊岭区委副书记赵学富担任组长。
下设筹备办公室,抽调8人开始筹备。1983年12月28日,乌伊岭区政协正式成立,设主
席1人,副主席2人(其中回人不驻会)。区政协下设办公室、学习委员会、工作组委员会。
工作组委员会内设3个工作组,即科学技术工作组、教育工作组、医药卫生工作组。
1984年4月25日,增设工商工作组。
1985年3月,根据中共伊春市委(1985)2号文件精神,区政协改设二科一办,即学史
科、工作组科、办公室。1985年末,区政协机关编制8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人(未
包括不驻会副主席),办公室正副主任务1人,学史科副科长1人,工作组科副科长1人,
文书1人,通讯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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