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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生活福利

第六节 生活福利


工会是职工之家。为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解决后顾之忧,分区工会把职工生活福
利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修建福利设施,奖励先进,成立互相储金会,补助生活困难的职
工,组织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疗养等。
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1979年前,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由行政部门负责。把经费
分配到各基层单位,工会协助工作。1979年开始,此项工作由分区工会负责,区财政每年
拨款3万元,作为职工困难补助专项基金。分区工会根据各基层单位职工人数、生活状
况,将补助计划指标分配到基层工会掌握使用。实行职工个人申请,工会小组评议,基层工
会组织研究审批,党组织把关的制度。1979至1985年,全区支付职工生活补助总金额为
对万元,享受困难补助职工8 300人次。
为解决职工临时经济困难,减轻企业负担,自1980年开始,各基层单位相继成立职工
互助储金会,资金由本单位财务代管,工会主席审批,下月开工资扣回,保证互助储金合理
使用。到1985年,全区共建立互助储金会72个,互助储金额达31 769元。
开展职工生活调查,贷款扶贫工作。从1980年开始,分区工会每年都组织调查,对基
层单位的职工生活福利和设施进行调查评比。据1983年检查评比的结果,一类职工食堂
比上年增加11%;一类托儿所比上年增加6%;一类集体职工宿舍比上年增加7%。职工
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10元以下的有116户。1984年开始,工会利用困难补助资金对职
工困难户贷款扶贫,帮助困难职工根据各自的特长,选择脱贫项目。主要有养猪、养鸡、养
蜂、养奶牛等家庭副业,确定项目后,个人申请,工会给予无息贷款。到1985年末,工会为
困难职工扶贫贷款共24 000元,鼓励职工走劳动致富道路。
职工休养情况。1979年以后,分区工会根据本区财政的实际状况,有计划地组织有病
职工疗养和劳动模范休假。本区先后与兴城、熊岳、旅顺、伊春、北戴河等地疗养院建立关
系。每年都组织职工到外地休养。据统计,1979一1985年,对患有风湿症、关节炎、劳积损
伤、胃肠病等慢周刊占的134名职工,送往外地疗养;有26名劳动模范到北戴河休假,每期
15天。
(见附图)